衡水学院关于“晨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5:10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课外体育信息化工作,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倡导等文件精神,改进早操组织模式,决定开展阳光健康晨跑活动。为推进“校园阳光体育活动”在我校安全、高效的顺利开展,请各院系加强学生管理,多方配合积极推进校园体育工作的开展、落实。

  1. 参与对象:衡水学院全部在校大学生

  2. 活动时间:2019年9月2日-12月5日

  3. 成绩管理:依据《衡水学院“晨跑”活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对院系、学生进行成绩评定,并对成绩优秀者给予褒奖。

  4. 注意事项:

  5. 各院系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将“阳光体育”思想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加强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谨防“自主活动”形式的晨报活动出现安全问题。

  6. 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涉及“晨跑活动”考勤的准销假情况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一上午10:00集中报送公体部。

    附件1《衡水学院“晨跑”活动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衡水学院“晨跑”活动请假申请备案表》

    公体部

    2019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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