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关于使用“步道乐跑”APP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2 15:13

各学院:

为积极响应国家推进课外体育信息化工作,深入贯彻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以及“三走”倡导等文件精神,改进早操组织模式,学校决定开展阳光健康晨跑活动,引入“步道乐跑”APP作为课外体育活动开展的工具软件,采用基于定向越野的趣味打卡模式进行晨跑,增强学生健康意识,调动广大学生体育锻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具体情况如下:

一、参与对象

2018级、2019级全体学生。

大学一二年级学生2019年9月1日前完成下载认证,延误时间将对个人成绩造成影响。

二、“步道乐跑”APP跑步规则

1.本学期跑步日期范围:

2018级非毕业班学生自2019年9月2日—12月15日;

2019级学生自2019年10月8日—12月15日。

正常情况下,每星期必须完成5次晨跑,如遇有雾霾、天气恶劣等情况,将会提前在APP内发布通知取消当日晨跑活动并删减晨跑任务。

2.每天晨跑任务完成的有效时间段为AM6:00—7:30;其他时间使用APP进行跑步的只做记录,累计跑步里程,但不关联晨跑成绩。每天只取晨跑时间段内1次成功的运动任务记录登记成绩。

3.跑步有效区域:衡水学院东、西校区内,学生通过手机APP在线领取晨跑运动任务。

4.运动有效标准:单次跑步有效里程为不低于1000米;跑步配速在3~8min/km范围内;必须按顺序经过两个以上GPS打卡点,软件系统自动判断是否合格。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方记录本次跑步成绩,否则成绩无效。

5.各学院晨跑出勤率全校进行排名,由高到低前九名的分别给予“20分;16分;14分;12分;10分;8分;6分;4分;2分”,计入校运会院系总成绩。

6.根据跑步里程,定期对学生给予一定奖励;实用其他软件作弊、代跑、被“步道乐跑”软件系统认定有其他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本学期体育成绩记“不及格”并报请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三、请销假制度

(一)准假范围:

1.因身体原因无法进行跑步者,凭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医院证明、体检证明或校医院证明等)提出免跑申请。

2.因参与大型群体活动与晨跑时间冲突无法完成晨跑任务者,凭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主办单位证明函等)提出免跑申请。

3.因病假、事假短期离校无法完成校内晨跑任务者,凭书面申请及有效证明(院系开具的请假条等)提出免跑申请。

(二)请假方法:

1.全部采用APP在线请假方式请假,辅导员审核资料完整并确认签字后上传请假申请书。

2.辅导员在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1)签字确认后拍照上传请假申请,各院(系)每月最后一个周四下午六点前汇总后填写汇总表纸质材料(格式见附件2)打印后学生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盖院(系)公章并将电子版同时报送公体部。

3.公体部不接受请假名单汇总表推迟报送。

四、关联成绩

1.课外体育活是体育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晨跑成绩计入本学期体育课程成绩。晨跑活动完成率低于70%者,本学期体育成绩记“不及格”。

2.体育专业学生晨跑成绩由体育学院另行管理,管理办法另行通知。

3.出勤率计算方法:

院(系)出勤率=实际完成晨跑任务人次数/应完成晨跑任务人次数。

应完成晨跑任务人数=在校学生数-免跑(请假)人数,不含短期请假人数。

五、本办法自2019年10月21日开始执行,体育成绩管理方案由公体部负责解释。

衡水学院公体部共青团衡水学院委员会

2019年8月30日

衡水学院关于“晨跑”活动的实施方案

  1. 参与对象:

    衡水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2. 管理办法:

    手机软件考勤,校团委、学生会进行纪律检查和落实,公体部负责督导。

  3. 成绩管理:

    除体育专业外,大学一、二年级学生早操成绩与《大学体育》课程成绩统筹管理。

    体育专业的“晨跑”、“晨练”成绩列入学生综合测评成绩。

    大学三、四年级学生自主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不受时间限制、每日完成健身任务后积分,成为《测试》工作加分条件。

    各院系辅导员、学生主管领导作为学生晨跑活动管理员,负责在线初审请假业务,应及时查阅本责任单位内学生晨跑活动情况。做到监管及时、预警到位。

  4. 请销假制度:

  5. 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辅导员确认其身体条件不适宜参与晨跑活动者,可申请不超过一个学期的病假,不列入应出勤名单。

  6. 休学、参军入伍等不能在校参与活动,由其所在院系出具汇总表报送公体部,不列入应出勤名单。

  7. 因短期病、事假离校或不能参与校内晨跑活动,由所在院系核准后,将名单报集中送公体部,列入应出勤名单,请假期间不记缺勤,不影响期末体育成绩计算。

  8. 公体部不接受学生个人请销假,统一由各院系自行审核后报送公体部。

  9. 汇总表、请假申请纸质材料要求签字盖章;同版汇总表需要电子版发送至13932822088@126.com

    五、软件应用问题由团委、学生会负责解释;体育成绩管理由公体部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