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09-09 10:16

一、组织机构
成立衡水学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忠
副组长:宋根壮
成 员:杜希宙 杜 鹏 张秀云 周海荣 张鹏飞 闫志勇
各系主管领导一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体部
主 任:杜 鹏(兼)
下设衡水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中心
主任:刘广路
成员:刘存生 魏晓芸 张 伟 李剑政 杨文龙 张宏磊
李宁宁 袁国良 江文奇 社会体育专业学生若干名
各系专干一名
二、任务目标
根据国家教育部2013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工作要求,我院需要在2013年10月20日前完成全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成绩整理工作。
三、组织宣传教育
1、按照2013年衡水学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方案要求,开学第一周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统一安排部署测试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位领导高度重视,把分管的测试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2、要充分调动团委、学生会、班委等的积极性,通过办黑板报、网站、广播报道、体育图片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健康的意义和锻炼的目的。
3、体育教师、辅导员深入学生中间进行思想动员,通过运动训练、社团活动、“阳光体育”课外活动、各类竞赛组织学生进行锻炼,提高身体素质,以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
四、测试项目和评分:
1、依据《标准》设置的测试项目及有关要求,2013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视力、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2、评分:测试工作结束后,教育部拟根据各地测试结果重新修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并按新的标准评定各地学生体质测试成绩。
五、参加测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1、参加测试对象:衡水学院2013年全体在校学生。
2、 2012、2013级学生由任课体育教师随堂测试50米、800米(女)、1000米(男)、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项目,其它项目由测试中心统一安排,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2010、2011级学生由测试中心安排测试人员利用课余时间统一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如果有特殊原因,须出示免试申请以及医学证明。
七、具体措施:
1、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列入我校学年工作计划中,并由我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具体工作。
2、配备必要的测试器材,并配备维护员,最大程度地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努力降低损耗,保障测试工作正常进行。由于测试项目的改变,我院现有测试器材不足以完成测试任务,需要增设引体向上,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视力测试场地与器材等,由于本次测试强度较大,现有器材也需要相应的增加。
3、学生处务必于新生入学后2周内将新生学号整理完成,保证新生在规定时间完成测试。
4、各体育教师为提高学生的成绩,在体育课中加强对学生身体素质的练习,并且体育教师要及时将本班测试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测试数据。
5、各系辅导员要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和掌握学生课外活动锻炼情况,做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
6、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度,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将统一建档保存。
7、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激励和教育功能、反馈功能,研究我校学生普遍存在的体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
八、测试相关要求
1、各班辅导员要组织、安排好本班测试学生,并在测试前强调学生测试时间、测试着装,提醒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测试时辅导员要亲自到场,协助体育教师安排学生测试。
2、学生在测试前应认真完成准备活动及测试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学生在测试过程中,遵守测试要求,按照顺序依次完成测试内容,不得打闹、不做任何危险动作,服从测试老师的安排。
4、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全部测试项目,不得出现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
5、测试教师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测试工作,正确使用测试机器,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九、测试数据上报
测试结束后,由测试中心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及数据的上报工作,做到及时、准确。



衡水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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