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划

发布时间:2021-04-23 10:06

河北省高校系统基层党建工作规划

2018202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提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和省委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为目标,以院(系)党组织和师生党支部建设为重点,以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政治站位,明确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推进举措,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全面加强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制度、基本保障等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促进全省高等教育事业内涵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经过三年努力,全省高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战斗功能得到优化加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落实到位,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系)议事决策规则完备高效。基层党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实现党的领导、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进一步优化,“双带头人”实现全覆盖,拥有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的党务干部队伍;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显著;条件手段、待遇保障、,党建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八大提升工程

3.政治站位提升工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教育引导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省委高校工委、高校党委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三进”工作在高校基层全覆盖。

4.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提升工程。高校党委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履行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中赋予党委的职责,做到把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做决策过硬、保落实过硬“四个过硬”。高校党委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修订完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等议事决策制度,明确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要求。建立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书记校长经常性沟通制度。

5.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程。按照社会主义政治家、教育家目标要求选好配强高校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校长,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员校长要兼任党委副书记,明确1名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其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突出政治强、业务好、品行优、在师生中有威望的要求,选优配强院(系)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推进院(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院(系)党政正职一肩挑的,应配备专职常务副书记。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班子特别是党支部书记,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敢于担当、作用突出的骨干队伍。按照总体师生比不低于1 : 1000的比例配备专职组织员,且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名、师生人数超过2000人的至少配备2名专职组织员;按师生比不低于1 : 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并足额配备。落实高校党务工作队伍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教师和管理干部“双重身份”、职务和职级“双线晋升”、职称评聘“三个单独”(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政策,积极推进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每两年举办1次高校书记、校长培训班,每年对所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普遍培训。每年对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进行培训,实现三年全覆盖。高校党委每年对党支部书记进行全员培训。完善年度考核,强化重点考核,每年对高校领导班子及成员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体检”。积极推进地方和高校之间干部交流。2020年底取得重要进展。

6.()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工程。院(系)党组织是办学治校的中坚力量,做到“五个到位”,即党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政治把关作用到位、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基层组织制度执行到位、推动改革发展到位。健全院(系)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规范院(系)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院(系)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实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高校绩效管理体系之中,从严从实落实高校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强化院(系)党组织的政治功能,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不能用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组织会议,同时要保证党政联席会议对院(系)重要事项的决定权。2019年基本实现规范化制度化。

7.师生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做到“七个有力”,即教育党员有力、管理党员有力、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师生有力、宣传师生有力、凝聚师生有力、服务师生有力。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转化后进支部。院(系)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党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抓好按期换届。建立后进党支部常态化整顿机制,每年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党支部,集中转化提升达标。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面实施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3年内使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双带头人”。加强学生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兼任的,要选拔优秀学生党员担任副书记协助工作。发挥学生党支部的潜力、活力和创造力,发挥学生党支部在学生自我教育、自主管理、相互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8.党员发展质量提升工程。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政治审查制度,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重视在教学科研管理骨干、学术带头人、留学归国人员等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实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单列。建立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学科带头人联系优秀青年教师制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做好在高校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将“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作为重要渠道,重视发展少数民族学生入党。建立统筹协调、分类分级、衔接关联的党员教育培训体系,省委高校工委每年举办高校党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发挥好校级党校和院(系)分党校在党员教育培训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党员教育培训学时管理制度,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和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加强培训内容、培训教材建设和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改进和创新培训方式,发挥新媒体技术、现代教育信息技术、教育资源作用,努力做到短期培训和长期联系、发展跟踪相结合。按照加强教育性、增强凝聚力、提升能力素质的原则,紧密结合师生员工思想生活实际,开展受欢迎、有实效、接地气的组织活动。将组织活动与教书育人、职业发展和服务社会相结合,积极开展读书讲座、形势报告、知识和技能竞赛、党员带头服务学校和社会等活动。鼓励引导青年教师党员和大学生党员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加强党员教师的业务培训,努力使党员教师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业务精英。到2020年党员发展质量显著提升。

9.“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工程。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特别要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对党建工作、对河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起来,一起学习、一起贯彻。以院(系)为单位,每年相对固定时间,全面推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经常化。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认真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以直抵人心的方式取得实效。

10.党建创新提升工程。鼓励和尊重学校基层党组织首创精神,围绕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新任务、新要求,推动工作理念、工作内容、工作机制、方式方法和载体平台创新。加大对创新品牌的培育、宣传和推广力度,开展“优秀党建品牌”评选工作,引导支持高校开展党建工作“一校多品”、“一院一品”创建活动,推动形成更多党建特色品牌和工作亮点。实施高校党建“对标争先”计划,3年内,面向全省高校培育创建6所党建工作示范高校,10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3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组织实施

11.加强领导。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负责统筹推动、组织指导、检查督办、跟踪问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稳步推进,取得实效;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高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及有关部门关于高校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抓好《规划》对接谋划,确保高校基层组织建设各项任务和工作要求得到落实。

12.条件保障。建立河北高校党建培训基地,设立高校党建创新项目研究计划。不断推出有价值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发挥党建培训基地的培训示范、引导作用。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保障,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高校年度预算,确保党建工作开展;同时按照每名教工党员每年不低于200元、每名学生党员每年不低于100元的标准,为基层党支部提供活动经费。建立高校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制度,参照相对应行政组织负责人,给予党支部书记同等报酬待遇。注重并落实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以院(系)级党组织为单位,建设开放式、共享型党员活动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党务活动。

13.严格考核。加强党建工作巡视,健全高校党建工作督导巡视工作机制。高校要建立分层检查考评机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优化考评方式,把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尤其是党组织书记工作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业绩评价、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14.总结宣传。及时总结高校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重视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建设并利用好“河北高校党建网”,充分发挥报纸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校园网、党建信息网和手机信息平台的作用,大力宣传高校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典型,营造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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