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听课制度

发布时间:2012-05-16 15:31

为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提高教师的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制定的《听课制度》有关文件,结合我系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的《听课制度》。
一、院领导每学期至少听全系每位教师各一次课。
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至少听本教研室教研成员各一次课。
三、教师对本教研室所有老师的课每学年要听一遍。并提倡听其它教研室老师的课。
四、听课人听课前可以告诉被听课人,也可以不告诉,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系教师听课。
五、听课后通过相互交流,或通过系、室领导及时反馈给被听课人,以便改进教学。
六、听课人听课后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单》,及时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汇总后交院,存入教师业务档案,或按要求上交教务处。
七、教研室每学期组织1~2次教学分析课,分析课要认真准备,精心安排,课后拿出专门时间讨论总结,提出建设性意见。
八、全学院教师于每学期第一周将《听课计划表》交教研室主任,教研室主任汇总后交系。听课是系、室领导和每位教师必须完成的任务,应严格执行。听课情况将作为院、室领导了解、使用和培养教师及年度考核、评优、晋升职称时对教师进行评价的重要依据。
九、各教研室主任督导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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