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2014年测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4-10-06 10:19

为建立健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激励学生积极参加身体锻炼,深化体育教学改革,推动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现将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衡水学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守忠
副组长:宋根壮
成 员:闫志勇 杜希宙 杜 鹏 周海荣 张鹏飞 张秀云
各系主管领导一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体部
主 任:杜 鹏(兼)
下设衡水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中心
负责人:井文华
成 员:刘存生 魏晓芸 张 伟 李剑政 边景珍 杨爱茜
刘 啸 杨文龙 张宏磊 袁国良 江文奇 彭 磊
柯 威 张 颖 体育专业学生若干 各系专干一名
二、任务目标
根据教育部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要求,我院需要在2014年10月26日前完成全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与成绩整理工作。
三、人员培训
  在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带领下,组织所有体育教师和工作人员学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对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进行培训,力求工作精益求精。
四、数据审核与分析
  管理员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对上报数据进行复查审核,并组织人员对上报数据进行分析,在线确认提交。
五、组织宣传教育
1、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统一安排测试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位领导高度重视,把测试工作落实到位。
2、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的作用,通过校园网、广播报道、体育图片展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帮助学生了解健康的意义和锻炼的目的。
3、体育教师、辅导员深入学生中间进行思想动员,通过运动训练、社团活动、“阳光体育”课外活动、各类竞赛组织学生进行锻炼,养成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提高身体素质。
六、测试项目
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全国统一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七、测试对象及时间安排
1、测试对象:衡水学院2014年全体在校学生。
2、2011级、2012级学生自2014年10月6日——10月19日利用课余时间统一测试,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3、2013级、2014级学生按体育课时间进行测试,于2014年10月19日前完成测试,由任课教师具体安排。
4、如果有特殊原因,须出示免试申请以及医学证明。
八、具体措施
1、把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中,并《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
2、配备必要的测试器材,并配备维护员,最大程度地提高场地器材的使用率,努力降低损耗,保障测试工作正常进行。
3、学生处务必于新生入学后4周内将新生学号整理完成,保证新生在规定时间完成测试。
4、各体育教师在体育课中加强对学生身体素质的练习,及时将本班测试数据统计、汇总,上报测试数据。
5、各班辅导员要协助体育教师组织和掌握学生课外活动锻炼情况,做好学生体质测试工作。
6、建立健全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制度,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将统一建档保存。
7、运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激励和教育功能、反馈功能,研究我校学生普遍存在的体质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校园体育活动,不断推进学校体育工作。
九、测试要求
1、各班辅导员要组织、安排好本班测试学生,并在测试前强调学生测试时间、测试着装,提醒学生不得无故缺勤,测试时辅导员要到场,协助体育教师安排学生测试。
2、学生在测试前应认真完成准备活动及测试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学生在测试过程中,遵守测试要求,按照顺序依次完成测试内容,不得打闹、不做任何危险动作,服从测试老师的安排。
4、由学生本人独立完成全部测试项目,不得出现冒名顶替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测试成绩,并给予纪律处分。
5、测试教师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测试工作,正确使用测试机器,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


衡水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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